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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余:历史变迁中国家与村庄关系的演化:从资源攫取到乡村振兴

时间:2020-01-31        阅读

摘 要:国家与村庄关系的相对性,国家对村庄的资源攫取性与村庄自身的自主性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并且这两者自古以来是一直存在的。一般而言,国家在兴盛或财力雄厚时期倾向于给村庄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甚至限制对村庄资源攫取的力度。但是,国家一旦处于动荡衰落甚至朝代更替之际,对村庄的攫取力会显著上升,于是,国家和村庄之间的紧张关系也会加剧。从历史变迁的长河中梳理出国家与村庄关系演变的大概线索和逻辑,为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一个国家与村庄关系视角的反思和启示。


一、引言:国家与村庄关系的类型

对于村庄而言,国家过于宏大;而对于国家而言,村庄显得太小和微不足道。村庄一直被视为国家系统中最为基层和微小的社会组织单元,虽然常常给人以原始落后和艰苦劳作的刻板印象,但任何一个国家的命运或兴衰成败的征兆却总能在村庄发现端倪。其实,这一点并不难理解,比较任何国家的政治处特别是许多公共政策都会对基层社会组织单位或村庄产生冲击和影响。或者说,任何村庄都不是处在世外桃源的神话世界,而无法避免国家的各种政策指令的约束和规制。形形色色的国家政策就像一根根绳子或线条将乡村提起来一样。理解中国的乡村社会一个重要的视角就是观察各种各样指向村庄的政策是如何运转或者说如何实施的。

那么,这里村庄会面临一个经典的协调问题,即国家的政策意图如何和村庄自身所内在的长期稳定的社会制度(包括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等)相容或调适呢?如果国家的外在政策和村庄的内在社会制度之间是高度一致的,即村庄的社会制度对于国家的政策目标诉求是一致的或有积极作用的,那么,这是激励相容的理想的结果。但是,如果国家的外在政策和村庄的内在社会制度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即村庄的社会制度对于国家的政策目标诉求存在强烈的抵触和抗拒,或者说国家的政策对村庄传统的社会行为产生强烈的控制性调整,如增加税负和劳役征调甚至剥夺土地等生产要素或严格限制农民的行为空间等,这就有可能招致农民的抗争和抵制。

从理论上说,国家和村庄之间的关系可以存在三种情形:一种是国家对村庄的政策是支持性的,如国家为村庄提供各类资源包括补贴在内的资源要素的输入或扶持,这既可能是制度性的支持如公共安全保护和矛盾纠纷的司法调解或裁决,也可能是实物型的,如道路或水利等公共物品的提供;另一种是国家对村庄的资源攫取型的,包括向农民收税、收费或摊派劳役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不涉及资源支持或攫取的纯粹的行为规制型的关系,如对农民的行为施加约束,禁止携带和制作武器、禁止聚众斗殴、禁止土地等特殊物资买卖、禁止迷信活动等。长期以来,政策决策者或政治家对于乡村的政策取向与乡村自身的发展目标之间是否一致关注不够,以至于在历史上国家或政府从乡村或村庄攫取的资源越多,对村庄自身的发展损害就越深,从而国家与村庄之间的矛盾就会越突出。可见,如何观察村庄自身的发展目标及其内在的社会制度对于尊重村庄的发展目的以及制度、文化自主性是至关重要的。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很早就注意到的一点:“如果要组织有效果的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对情况有细致的阐述,而这种阐述需要对社会制度的功能进行细致的分析,而且要同它们意欲满足的需要结合起来分析,也要同它们的运转所依赖的其他制度联系起来分析。这就是社会科学者的工作。所以,社会科学应该在指导文化变迁中起重要的作用。”(费孝通:《江村经济》)可惜,历史学家惜墨如金,对于历史上各个朝代村庄是如何运作的以及村庄里的农民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是什么样的,我们似乎缺乏足够的信息,只能通过史书的只言片语甚至诗词和小说等各种文字或艺术形式获得一些碎片化的关于历史上村庄的故事素材。真正给我们提供一个村庄个案完整的描述和研究的则是从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开始,现代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等许多领域的学者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起村庄的个案研究价值,从而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村庄个案研究著作。本文就试图结合历史文献记载中关于村庄的故事以及当代的村庄研究文献,从历史变迁的长河中梳理出国家与村庄关系演变的大概线索和逻辑,以为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一个国家与村庄关系视角的反思和启示。

二、封建社会中国家与村庄:攫取型关系的出现与特征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变法与村庄

对于国家与村庄之间互动关系或场景,我们并不是今天才感受到其重要性。自古以来,那些写《论语》和《春秋》的人那么吝惜笔墨,都不忘去提及村庄。春秋时期,管仲变法实施之后,齐桓公第一个做调研的地方是村庄。在他调研的那个村庄,有个老汉家中有八个儿子,全部外出打工。齐桓公问他,你们家的八个儿子怎么一个都不回来,老汉说现在外面的生计不好做,他们在外面赚不到钱就不想回家啦。齐桓公问老汉有什么担忧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老汉对齐桓公说,“我八个儿子都娶不到媳妇,这是最大的苦恼”。齐桓公说这好办,从我后宫妃子中找一些婢女嫁给你的儿子们就行了。

这件事办完后,齐桓公回来很得意地跟管仲说,想得到管仲的表扬。可管仲一听便说,你这个做法可能不太好,这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公共政策,这个老汉刚好运气好,你给他“精准扶贫”了。齐国有那么多人生育水平低而人口凋敝,那么多独居孤寡的人的问题如何解决,难道都要靠你去视察来促进人口的生育和齐国的强大吗?齐桓公一听感觉确实如此,后来就在管仲的帮助下出台了很多政策,包括制定了很重要的生育和婚姻政策,如鼓励独居的人重新组成家庭,齐国政府给予补贴;又如规定15岁以上女子和18岁以上的男子必须结婚。通过这些带有一定野蛮性和激励性的政策,解决了齐国生育率低的问题。当然,齐国还对土地按人口进行划分,实际上能看出这是商鞅变法的早期形态,是公共政策早在春秋时期就对村庄发生作用的典型案例。

到后面的历朝历代,人们都没有忘记对重要历史人物的出生或成长过程中涉及的村庄一笔带过地提及一下。被到商鞅变法时,秦孝公的儿子秦惠文王杀人犯罪了,被流放到山里,史书上没记载流放到哪里和怎么流放的。既然不清楚,后面文学家就开始艺术加工了,想象着这位太子肯定是流放到封地的某个村庄里去,经历了在商鞅变法下村庄怎么分土地给农民以及怎样使秦国强大起来的感受,后来即使他回到秦国都城掌权之后报复商鞅将其五马分尸,但没废商鞅的变法,这很有可能跟他流放村庄的体验有关系。当然,历史学家没有留下任何可信的文字,我们对于春秋战国时期村庄的理解估计长期都将依赖于想象和推断了。

(二)帝国黄昏与更替下的村庄乱象:攫取型关系

在中国漫长的君主帝国时代,史学家们的笔下似乎没有留下关于村庄的非常精彩和细致的记述,我们也无法获得类似于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现代村庄那么细致入微的描述所带来的认识和理解。不过,历史学家和文学家们还是留下了一些特别是关于历史上帝国黄昏或更替时期村庄面临各种外部带来的资源攫取和法治松弛废弃下暴力、欺诈甚至村庄安全隐患或冲击的混乱画面。

刘邦在沛县泗水亭中阳里村就面临这些问题,如为了争夺灌溉用水带领村民和隔壁村民打起来。史书中记录了刘邦身边那些后来封侯拜相的都是杀猪的樊哙、吹笛子的周勃,还有爱赌博的卢绾等早期在村庄里的职业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卢绾赌博赌输了甚至要被人剁手指,被仗义的刘邦救下。这些都反映了秦帝国创建初期一个典型村庄的政治经济环境正在不断恶化,随着秦帝国逐步增加税负特别是村庄劳役的抽取或征调,村庄可以从事农耕的劳动力迅速减少,而民众的不满和反抗情绪也在急剧增强。

同样,宋帝国建立的时候,赵匡胤也跟村庄有不解之缘,《千里送京娘》里描述一个女子在战乱中走失,赵匡胤将她送回老家,路过经常受到土匪洗劫的村庄,在这里住下并帮村民抵御土匪山贼,还结识了好多有名的人,比如潘美(杨家将中的潘仁美原型)、高怀德、高怀亮、张琼等,他们理解百姓疾苦,宋朝建立早期很多重臣都是这个村庄或附近村庄里的人。不过,文学家在想象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的故事里还构造了一个场景特别引人注目,即当他捕捉到一个村庄恶霸时很多村民试图当街打死恶霸,但赵匡胤试图阻止村民,希望将恶霸移交当地的衙门去处置,可是村民嘲笑那个时代哪里还有王法秩序了。

如果说一个帝国诞生初期总是试图通过律令等形式重新构造包括村庄在内的社会秩序,那么一旦到了帝国衰败和没落的时期,其法令的权威性就会消退和荡然无存了。同样的北宋帝国在《水浒传》中所描述的东溪村和石碣村里,晁盖和阮氏兄弟等7人截取生辰纲从而最终走上梁山泊。显然,晁盖和阮氏兄弟等7人以及所在的东溪村和石碣村就成为梁山泊农民起义运动的发源地,可以说是水浒的灵魂所在。应该说,晁盖和阮氏兄弟如何走上反叛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反映宋帝国末期国家和村庄之间关系的一个缩影。阮氏兄弟在石碣村靠捕鱼为生,经常遭受渔霸的压榨剥削和官府的横征暴敛,其具有组织和联合当地渔民对抗欺压的胆气和能力,以至于走上反抗官兵的清剿道路还是可以理解的;那晁盖本身属于东溪村的保正,家庭富裕并且慷慨仗义,按道理是可以遵守国家法令秩序的,但奇怪的是他带领村民到隔壁的西溪村,夺取了该村为了镇住水鬼而凿建在溪边的一个青石宝塔,并安放到东溪村的溪边,正因为这样的行为其被本村人称为托塔天王。可见,从村庄之间矛盾化解的方式可以看出,那晁盖是采取了暴力的方式解决的,无视国家的律令。此外,晁盖最终发起的夺取生辰纲的行为也是源于其认定该生辰纲是来自民脂民膏的不义之财,而夺取不义之财具有正义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不是因为其村庄农民生活的民不聊生,晁盖掀起了对抗政府的序幕。这一点在《水浒传》的小说作品中的很多地方也可以观察出来,国家和村庄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并不仅仅是国家对村庄的资源攫取就造成了民众对国家的反抗,而且国家对村庄的控制模式扭曲或正义得不到伸张时也会恶化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关系。

三、从近代到社会主义巨变中的国家和村庄关系

(一)近代化萌芽的江村经济:在外部冲击与封闭自生之间

在帝国的终结和辛亥革命之后,随着短暂的军阀统治和混战的终结,国民政府开始了对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正式统治。虽然以鲁迅为代表的文学家在各类小说和随笔中已经开始关注乡村的传统文化和新观念的碰撞问题,但是,对中国的乡村社会特别是村庄个案进行细致深入的挖掘和分析还是非常缺乏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显然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即以现代社会科学或人类学的视角和方法对中国的村庄个案进行实地素描式观察和深入的研究,这几乎是史无前例的一次尝试。

《江村经济》虽然是费孝通1936年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的调查资料基础上写成的关于抗战初期江南农民贫困的真实状况,并从文化角度对中国江南村庄的结构、风俗、理念等有了相对全面的介绍,但作者显然并不满足于对村庄的内敛性的风俗观念以及社会结构的描述,而是试图揭示江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模式以及贫困发生的内在根源问题。

“这是一本描述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书。旨在说明这一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的关系,以及与这个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本书将说明这个正在变化着的乡村经济的动力和问题。”

正是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战争乌云来临之前的江南乡村的资本主义要素积累或市场化发展的进程,传统小农产业受到了大规模资本主义工业规模化生产制度和市场扩张的冲击。作者细致地描述了受到现代缫丝业的冲击,开弦弓村传统的蚕丝业丧失竞争力而失去了市场,传统的农工结构遭到破坏。于是,农村私有土地制度下农民生活陷入困境或贫困的根源被挖掘出来了。一些陷入困境之中的农民入不敷出,被迫依靠抵押土地或依靠借高利贷维持生活;但却往往由于本息难还而失去土地,土地逐渐集中到城镇的离地地主手中。这种土地私有、剥削、农民贫困和高利贷压力驱使下的农民的土地向地主集中的故事读起来似曾相识,显然在王安石变法时期北宋帝国的农村也面临非常相似的问题。

难怪后来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费孝通,2001:236)。而这一点被抗战前后的共产党人敏锐地捕捉到了,共产主义者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可以揭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性质和丧失土地的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正义性,于是,在乡村推动以“打土豪、分田地”为核心的土地改革运动来创造一个新世界。

(二)共产主义的公社:国家改造下的全新村庄

随着1949年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立,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之后人民公社制度的全面推行,以消灭土地农民私有制和建立土地集体所有制为特征的全新的村庄或人民公社在全国迅速建立和推行起来。简单地说,从国家与村庄关系的视角来看,人民公社是一种典型的“强攫取”和“去市场化”的村庄。在新型的村庄里,一方面,农村集贸市场被取缔了,农民的各种农产品交易活动被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了;而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各种粮食征购任务、劳役或以工代赈以及低收入分配和工农产品剪刀差等各种政策工具从村庄攫取农业生产剩余,以支持国家的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

关于这一点,在阅读张乐天所研究的人民公社制度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全新的村庄制度和组织思路,农民变成了工人,将农业生产视为在车间里挣工分来计量,从而分配收入。在这种制度下,人们是怎么生活的?村庄政治是如何运作的?为什么公社制度会失败?那是寄托在乌托邦的理想,那种理想是中国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田园、公平、仁义,当然还夹杂着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无疑,公社制度承载了很多政策目标,张乐天通过他的观察,书写了很多个故事,将近20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如何运行的结果呈现出来。

如果说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还只是根植于他生活和下放的村庄观察和生活体验但叙事却略显宏大的话,那么,纪录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所描述的一个公社村庄的四个昼夜所发生的生活和生产以及争论的细腻的场景就是非常具体的了。该影片记录下了伯延村公共食堂运行的状况以及促使周恩来下定决心向中央做出解散公共食堂的政策提议。从这个纪录片可以看出,公社体制下公共食堂政策只是影响和塑造社员生产和生活的一个缩影或侧面,大量的有关农业生产和流通的政策深深地限制和制约了农民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决策权以及生活选择权,以至于每个农民都普遍性地生活在极端贫困的状态之中。全新的公社虽然给农民带来了全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但是并没改变农民贫困和村庄落后的面貌,于是,国家和村庄的紧张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开始转化为公社内部农民与公社组织之间的紧张和冲突。这一时期的文献和报道也清楚地折射出国家和村庄之间关系内在地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的资源攫取性质,即通过国家对村庄的粮食征购任务实现国家快速工业化的资源积累的目标。

四、市场化进程中的村庄:从小岗村到华西村和崖口村

小岗村无疑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虽然其突破口是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修正了公社组织微观激励不足的问题,但是却为最终村庄迎来市场开放和弱化国家的攫取力度创造了极其重要的契机。

当然,也正是在农村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有关村庄个案的研究开始层出不穷,而且有关村庄的研究视角也更加多样化。其中,对村民自治与乡村政治的案例研究非常引人注目(徐勇,1997;贺雪峰,2002;吴毅,2007;肖唐镖,2010),宗族力量与村庄选举、国家税费政策与农民的抗争、权威与秩序、弱者的武器和村庄博弈等各种复杂的变量和影响因素都被纳入村庄的经验研究之中,甚至有些研究还不满足于过多地停留在村庄政治的记述或案例经验描述层面上,还试图不断地提升村庄案例研究的理论思考,如从国家、现代性与村庄地方性知识之间的关系去挖掘村庄的理论范畴或意义(吴毅,2002)。除了村庄政治研究之外,对于村庄的社会文化变迁和李培林(2004)对于羊城村的城中村问题的案例研究也是有着鲜明的市场化时代特征。

不过,在众多的村庄研究中,有两个非常极端化的村庄很值得品味:第一个特殊的村庄是天下第一村华西村,该村庄以其快速的经济市场化和产业化最终发展成为全国非常富裕的并令人向往的中国代表性村庄。2005年,全村实现销售额超300亿元,每户村民的存款最低100万元。2010年,全村实现销售额超300亿元,每户村民的存款600万元~2000万元。从周怡老师的《天下第一村》研究中,读者可以感受到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的村庄,是如何将村庄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以独特的运作方式,实现乡村自然资源转化成经济资本,从而步入到一种全新的市场化过程中去,以及村庄的政治权威的权力在乡村发展中如何配置和发挥作用的。

如果说华西村的发展模式即使不能完全模仿,但在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区经济发达的村庄还多多少少具有一点华西村的影子,那么,另外一个极端化的村庄广东中山市的崖口村则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模仿的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村党支部书记陆汉满领导崖口村民固执地走公社时期的大集体道路,村里的粮田至今没有分田到户,仍是由生产队负责安排村里3000亩水稻田的粮食生产,社员记工分、算报酬。虽然崖口村后来特意否认其人民公社的身份,但还是被一些学者称为珠三角或广东省唯一现存的“人民公社”(曹正汉,2002)。不过,尽管保留了公社的核心制度安排,崖口村在市场化环境中还是做了很多制度的创新,如30年来,崖口村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垦了3万多亩土地,平均每年增加1000多亩土地,并在2002年将其中二万亩围垦土地,实行了股份制,按农业人口一次分给村民每人五亩五分,并为他们成立了一个新组织——崖口村民土地股份基金会。由这个组织统一经营、收取租金,每年分红到各股民名下。于是,没有参加集体生产、自己创业的村民,也能从村庄经济中分到一份。在2008年,大多数股民同意一次卖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1.17万亩土地,卖得5.4亿元,全村买了社保(养老保险和医保)后,每位股民还能分到14.2万元(崖口村,2018)。这种公社制度与市场化经营制度并存的村庄发展模式实现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村庄收入分配公平的有机结合,显然这也为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村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和深刻的反思,为我们重新认识人民公社制度提供了新的素材或视角。

五、乡村振兴梦想中的美丽乡村:反哺型关系及其超越

颓废和败落的村庄肯定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形。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市场化只能使得一部分发达地区且城郊接合区域的村庄摆脱落后的面貌,而大部分纯粹农业地区的村庄还是逐步退化成所谓的“906138”型即老人、儿童和妇女为主的生活空间。进入21世纪之后,国家开始启动更深刻的对农村进行资源反哺型的改革模式,包括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取消农业税、设计针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补贴政策以及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则进一步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显然,新农村建设运动期望重新激活中国农村发展尤其是村庄发展的活力。

于是,在新农村建设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很快兴起各种乡村发展模式,其中,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正式提出的“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在各类乡村发展模式中最为引人注目。按照这一计划,安吉县基本上建成了“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新农村,打造成全国生态环境最优美、村容村貌最整洁、产业特色最鲜明、社区服务最健全、乡土文化最繁荣、农民生活最幸福的地区之一(赵德余,2018)。在后来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推动下,安吉县的确出现了诸如高家堂村、余村、鲁家村等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都有影响力的美丽村庄。

随着美丽乡村尤其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国的传播扩散,如何将乡村环境整治和村庄发展结合起来越来越重要。作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遐迩闻名的中国江村——开弦弓村——现在正面临太湖污水整治下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和生活污水处理的压力,如2018年年底开始要求每一百亩蟹池就要建造8亩的净化池。而各个村民小组的净化池如何建造以及其成本分担和选址等,都涉及村庄内部的治理问题。当然,开弦弓村还需要治理家庭生活污水问题,在治理过程中要将生活污水纳管,而污水纳入管道的施工过程经常需要通过一些村庄内的农户宅基地,于是,这又会使得一些村民担心老宅建筑受到施工的影响而不满甚至抵制。那么,如何化解村民的抵制或矛盾,包括对占用农民宅基地空间如何补偿等问题,都需要村支书、乡村干部与村民(包括居家的老年人和去外地打工的年轻人)不断地进行沟通和协商,即村庄政治冲突和矛盾化解的过程。开弦弓村农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国家政策在村庄中如何落地和如何运转的问题。例如2019年4月份笔者跟刘豪兴老师一起去开弦弓村参观时了解到,该村里的污水流到隔壁村,而隔壁村闹事闹到镇里,最后镇政府出面调解迫使开弦弓村承诺对相关跨界的农村河道和管道进行整治,而河道下游的村庄则免交自来水水费。可见,这既是乡村治理当中不同村庄之间利益冲突或矛盾的外化,同时也是国家环境治理政策在村庄层面执行的体现。

应该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提供了重塑国家与村庄之间关系的契机。显然,乡村振兴战略的意图或愿景既不是仅仅希望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关系停留在停止对乡村的攫取以及完全自主型的市场化发展模式上,也不是单纯地转变为“以工补农”式的针对要素资源(土地、良种、化肥和农机等)进行补贴的反哺型关系,而是国家要与村庄形成更加积极的投入引导式与改造式伙伴关系(尤其是对资源环境与村庄容貌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以最终实现农民富裕、村庄美丽与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可见,新时代下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关系类型已经在理论上和战略上突破和超越了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国家与村庄的关系模式。

六、结论与反思

国家与村庄关系的相对性,国家对村庄的资源攫取性与村庄自身的自主性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并且这两者自古以来是一直存在的。一般而言,国家在兴盛或财力雄厚时期倾向于给村庄提供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甚至限制对村庄资源攫取的力度。但是,国家一旦处于动荡衰落甚至朝代更替之际,对村庄的攫取力会显著上升,于是,国家和村庄之间的紧张关系也会加剧,而村庄参与的起义和叛乱无疑会加快帝国的崩溃。当然,无论是帝国更替时期还是和平稳定时期,多数村庄都会保持一定的形态稳定性和内生发展的自主性,即村庄内部的农业生产和村民的生活以及村民之间传统关系都会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变性。

作为全新的公社型村庄,其发展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的改造意图与国家对村庄的资源攫取性相互结合,从而极大地弱化和消解了村庄的自主性和发展的激励机制。从国家与村庄关系来看,国家期望村庄迅速实现土地集体化、农民收入分配平等与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目标,但是,国家将这些政策目标从外部以强制性的方式植入或施加于村庄,却并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相反,国家为了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目标而被迫继续以无偿的劳役和粮食征购等方式从村庄不断地攫取资源,结果农民的收入和生活处境必然加速恶化而不断地抵制这种强加而来的全新的公社体制。

市场化造成了村庄分化和异化。如同在个人收入和企业发展方面的分化一样,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也加剧了村庄的分化。如以华西村为代表的地处发达地区和城郊的很多村庄获取了更多的促进土地等资源向资产转换的机制,通过村办企业或股份合作制甚至证券市场上市等各种形式获得了足以支持其可持续发展的机会。这些发达的村庄实现了产业发展、人口集聚、村民收入增长和村容村貌改善等目标。而更多的无法获得区位优势的村庄却逐步走向衰败和退化的境地,大量的村民外出打工甚至定居城市而村庄环境破败,而留守农民缺乏稳定的收入渠道。显然,一些高度发达的村庄越来越城市化且逐渐丧失了村庄的形态而功能异化,而另一方面,那些衰败中的村庄随着人口的急剧减少和土地集中到少数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手中,也开始弱化甚至丧失了其自我发展的自主性。

如何重塑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国家与村庄关系?显然,现代国家与村庄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资源反哺或是攫取的线性关系,而是更加立体多元化的关系,并且,乡村振兴的范围和深度还需要依赖于国家对乡村的介入力度和方式。不过,完全按照国家的意志或理想来塑造一些代表性村庄或者原来具有特殊区位或资源禀赋的特殊村庄(如各省区市推荐的2014年开始评选的100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其显然需要大量的来自国家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这种模式显然并不适合于普遍的整体的乡村发展。当然,很多衰败中的村庄完全靠其自身内生的发展动力机制也不可能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于是,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将国家的政策意愿或反哺资源与村庄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构造一种国家与村庄之间的诱致性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逐步逼近乡村振兴理想的回归。

作者简介: 赵德余,男,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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