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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施雨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

  通知明确,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门卫不能成为摆设,不合格、不发挥作用的要坚决清理、更换。

  同时,通知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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