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年8月2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请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脱贫的兜底必须是固若金汤的,绝对不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过5年接续帮扶,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0年的12588元增加到2025年的18627元、年均增速达8.2%,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0.8个百分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脱贫地区和其他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为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发展。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成效显著
(一)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扶体系平稳有序过渡。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的有效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出台38个政策文件,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投入8505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3200亿元;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向脱贫县投入信贷资金35.2万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420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1006万户次用于发展生产,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增加约1.5万亿元。优化机构职责设置。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并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国务院扶贫办改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并于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整体并入农业农村部,地方各级扶贫机构同步实现职能优化和人员转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发挥考核评估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工作,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真抓实干。
(二)建立健全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兜牢。指导地方每年科学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实事求是明确监测对象规模。优化完善监测方式方法,升级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指导地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监测质效。已有25个省份开通“一键申报”功能,识别时间缩短至15天以内。建立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对因灾等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后完善补充手续。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帮扶700多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
(三)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方面,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保持动态清零,202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1%、比2020年提升0.9个百分点;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年资助超1.5亿人次,有效防止因学返贫致贫。基本医疗方面,建立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每年稳定在99%以上,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房安全方面,建立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群体的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饮水安全方面,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县域统管专业化,2025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提升至71%,分别比2020年提高13个、21个百分点。兜底保障方面,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340.1万人、特困人员445.2万人。
(四)突出开发式帮扶导向,产业、就业帮扶带动作用有效发挥。产业帮扶方面,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推动产业发展。832个脱贫县均培育形成了2—3个特色优势帮扶产业,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近四分之三脱贫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全面摸底清查,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分类推进帮扶产业项目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全国现存帮扶项目资产原值3.94万亿元。就业帮扶方面,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加强就业帮扶政策供给,创新就业帮扶工作举措,打造脱贫地区劳务品牌,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培育乡村工匠超13万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超400万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连续5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五)加强要素支撑保障,重点区域发展基础持续夯实。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集中资源给予倾斜支持,并对西藏、新疆给予整体支持。推进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2021—2024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6%,高于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8个百分点。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累计建成配套产业项目超2.6万个,全国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率达97%、比2021年提高5个百分点,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960多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实现稳得住、有就业。
(六)深化协作帮扶,社会帮扶合力进一步凝聚。东部8个省份与西部10个省份开展结对帮扶,推动东西部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过渡期内,东部累计向西部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100多亿元,引导企业投资7500多亿元,采购和帮助销售农副产品近5700亿元,选派挂职干部7000余人次、专业技术人才5.8万余人次。310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610个县,累计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含无偿和有偿)3700多亿元,采购和帮助销售农副产品2100多亿元。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全国工商联牵头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全国共选派18.8万名驻村第一书记和32万名驻村工作队员扎根一线,倾心倾力帮助群众谋发展、促增收,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
(七)讲好新时代中国减贫故事,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编纂《中国扶贫志》,生动展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情怀、中国共产党执政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减贫历程,宣传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成立全球减贫与发展伙伴联盟,成功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全球南方现代化论坛减贫平行论坛等国际论坛,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设立减贫外宣展区,阐释好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世界意义,持续提升我国在国际减贫事业中的领导力、影响力。
(八)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稳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优良品种、高性能农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7%。2025年粮食产量达到14298亿斤,实现高位再增产。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项目,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约18万亿元。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点全覆盖。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十四五”末,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通动力电,行政村100%通宽带、95%以上通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7%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2025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较2020年提高17.6个百分点,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初见成效。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高额彩礼、低俗婚闹、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初步得到治理,农民群众精神风貌、文明素养明显提升。
二、当前开展常态化帮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2025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文件,对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作出全面部署。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配套政策文件,各地区结合实际细化帮扶举措。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常态化帮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监测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及时将有反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均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产业、就业帮扶持续加力,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及帮扶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全力以赴稳住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200万人。重点区域稳步发展,新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39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统筹资源予以倾斜支持,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有效实施。总的看,常态化帮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开局良好。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返贫致贫风险仍将长期存在。防止返贫致贫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返贫致贫风险多元,既有灾害频发重发等自然因素,也有市场波动等经济因素;既有发展机会不均等、发展基础不平衡等社会因素,也有罹患疾病、内生动力不足、发展能力不强等个体因素。
(二)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为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四成,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帮扶产业“小散弱”、同质化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强,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仍有短板,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有的帮扶产业利益联结不紧密,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部分帮扶项目资产低效闲置、盘活困难。部分地区和行业就业空间收窄、岗位供给减少,一些脱贫劳动力技能相对单一、年龄偏大,稳岗就业面临较大压力。部分易地搬迁安置区公共维修资金筹措机制不健全,搬迁群众新增住房需求难以满足、就业稳定性不够。
(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任务艰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有不少短板弱项。片区化组团式乡村联网路建设需要加快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医疗条件、养老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改善。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更加突出,适老化设施建成后利用率不高、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一些地方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农户内生动力不足,破解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还需加力。
此外,有的地方干部对防止返贫致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思想松劲懈怠、工作变形走样现象。个别地方监测识别不够精准、帮扶措施不够有效。一些新任干部存在对“三农”工作不够熟悉、对常态化帮扶政策掌握不够全面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将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作为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对象,以有力有效的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以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做到政策供给长效化、措施方法常规化、管理方式高效化、要素保障制度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帮扶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等有效机制。加强对地方集中换届后新任干部的政策培训。
(二)健全监测体系,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完善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农户自主申报、部门大数据预警、基层日常排查,通过驻村调研、定点观测等方式拓展监测渠道。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工具箱,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优先安排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稳妥有序做好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加强穿透式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科学性、预判性。
(三)提升产业、就业帮扶质效,持续夯实增收根基。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增强帮扶对象内生发展动力。因地制宜加强对帮扶产业的分类指导和长期培育,支持全链开发,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对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国土“三调”前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等造成的耕地流出问题,合理设置过渡期,分类处置历史流失耕地,不搞“一刀切”。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扩岗位、提技能、优环境、强服务,持续增强帮扶对象就业稳定性。
(四)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国家层面继续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由各省份承担主要帮扶责任、统筹资源进行帮扶,国家对中西部省份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评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情况并动态调整。持续开展协作帮扶促消费、促就业和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专项工作,强化教育、医疗、科技等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推动解决新增住房需求、设施设备维修等困难问题,确保搬迁群众长久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五)深化“千万工程”经验学习运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区域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容的村庄划片组团,以片区为载体统筹政策、整合项目、集聚资源,实现抱团发展。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强农村道路、供排水等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强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质量。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奔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