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提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悟城乡融合发展的丰富内涵
城乡关系既是中国基本的经济社会关系,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的重要关系之一。必须深刻认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是从落后农业国起步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进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城乡差距问题是一个长期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改善城乡关系是一项长期任务。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了从二元结构向融合发展的深刻转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乡关系治理实践,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基本规律的深刻把握,也体现了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自觉。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举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在“三农”。通过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与高效配置,实现要素的规模效应与效能提升,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面对复杂国际形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必然举措,也为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稳住经济社会“基本盘”提供了充足底气和战略主动。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逐步缩小态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年下降,但从绝对值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收入结构呈现内部群体分化特征。此外,城乡居民在收入保障、生活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仍存在显著差距。城乡融合发展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破除阻碍城乡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壁垒,打通城乡双向流动通道,促使资本、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乡村有效集聚,同时激活农村土地、生态、文化等资源潜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城乡功能互补与价值共创,为农村资产价值实现和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内在动力,并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正确认识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成色。近年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城乡要素流动渠道更加畅通,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更加均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但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距离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乡村地区产业支撑带动能力不够强。部分地区城乡产业相互割裂、工业农业协作低效的局面依然存在。乡村地区产业融合形式仍较为单一,乡村产业“小、散、弱”的局面仍未完全改观,“重种养、轻加工”的观念还有待转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尚未形成一定规模,对城乡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吸引能力有待提升。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存在堵点。当前,农村地区在电网升级、危房改造、道路硬化、仓储物流、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城市还存在较大差距。乡村医疗、教育、文体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尽管有所提升,但重建轻管、建而未管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城乡之间要素双向流通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城乡要素权能不对等现象长期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要素价格难以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以及资源稀缺程度,致使市场交易活力不足;另一方面,各类资源要素跨行业、跨区域流动存在阻碍,供需双方难以精准对接,市场空间有待拓展。
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就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城乡融合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坚持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在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流动的渠道畅通与保障有力,更大程度发挥要素效能,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助力。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差异,鼓励各地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加快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农业转移人口愿意来、留得下。强化返乡入乡人才服务保障,采取有力措施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入乡,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引导要素流向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是强化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与融合发展的支撑效能。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大对农村道路、居民饮水、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投入,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护机制。顺应人口流动趋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常住人口变化的匹配度,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县乡村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切实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工作,持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因地制宜探索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壮大路径。县域富民产业连接城乡经济、惠及农村农民,是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的关键载体,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要加快推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县域及周边乡村地区独特的自然条件、文化资源等,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乡村多元价值,发展特色种养、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着力补齐农产品加工流通短板,依托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订单型、契约型、股权型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利益联结内生动力,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增收。(丁斐,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